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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方检测机构)

检验 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39 号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

检验 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39 号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3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张 工

2021年4月8日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检验检测机构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报告(以下统称检验检测报告)的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等规定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其他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第四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综合协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地(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

第六条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保证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

第七条 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检验检测授权签字人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能力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人员或者授权签字人的执业资格或者禁止从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样品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数据传输与保存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

检验检测机构与委托人可以对不涉及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等作出约定。

第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对委托人送检的样品进行检验的,检验检测报告对样品所检项目的符合性情况负责,送检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由委托人负责。

第十条 需要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分包给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并事先取得委托人对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以及拟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同意。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注明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以及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

第十一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其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由授权签字人在其技术能力范围内签发。

检验检测报告用语应当符合相关要求,列明标准等技术依据。检验检测报告存在文字错误,确需更正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标准等规定进行更正,并予以标注或者说明。

第十二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归档留存。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第十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一)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等情形的;

(二)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校准的仪器、设备、设施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的;

(四)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

第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一)未经检验检测的;

(二)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或者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的;

(三)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或者改变关键检验检测条件的;

(四)调换检验检测样品或者改变其原有状态进行检验检测的;

(五)伪造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或者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名或者签发时间的。

第十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对其在检验检测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十六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或者以其他公开方式对其遵守法定要求、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严守诚实信用等情况进行自我声明,并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负责。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持续符合相应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普遍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检验检测机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因应对突发事件等需要,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应急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并公布能力验证结果。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参加前款规定的能力验证工作。

第十九条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风险程度、能力验证及监督检查结果、投诉举报情况等,对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分类监管。

第二十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二)向检验检测机构、委托人等有关单位及人员询问、调查有关情况或者验证相关检验检测活动;

(三)查阅、复制有关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发票、账簿及其他相关资料;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采取自查自改措施,依法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逐级上报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等信息,并将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实施资质认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同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并将检验检测机构受到的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不符合本办法规定,但无需追究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的情形的,可以采用说服教育、提醒纠正等非强制性手段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进行检验检测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或者应当注明而未注明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在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或者未经授权签字人签发或者授权签字人超出其技术能力范围签发的。

第二十六条 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法规对撤销、吊销、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或者证书等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

第二十七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予以处理;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全球四大检验认证机构是哪四个

1、瑞士通标标准技术服务公司:是全球领先检验、鉴定、测试和认证机构SGS集团和隶属于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中国标准技术开发公司于1991年成立的合资公司。

2、美国安全检测实验室公司:成立于1894年,是一家独立的标准制定、产品检测和认证机构。

3、英国标准协会:成立于1901年,当时称为英国工程标准委员会。经过10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举世闻名的,集标准研发、标准技术信息提供、产品测试、体系认证和商检服务五大互补性业务于一体的国际标准服务提供商,面向全球提供服务。

4、德国莱茵TUV集团:自1872年成立以来,坚持为解决人类、环境和科技互动过程中出现的挑战开发安全持续的解决方案。

检验机构重金属结果表示方法

检验机构重金属结果表示方法是显色剂,重金属系指在实验条件下能与硫代乙酰胺或硫化钠作用显色的金属杂质。因其能使蛋白质变性而危害人体健康,所以检测就显得很有必要。

供试品中如含高铁盐影响重金属检查时,可在甲、乙、丙三管中分别加入相同量的维生素C0。5-1、0g,再照上述方法检查。配制供试品溶液时,如使用的盐酸超过1ml,氨试液超过2ml,或加入其他试剂进行处理者,除另有规定外,甲管溶液应取同样同量的试剂置瓷皿中蒸干后,加醋酸盐缓冲液2ml与水15ml,微热使溶解后,移置纳氏比色管中,加标准铅溶液一定量,再用水或各种项下规定的溶剂稀释成25ml。

怎么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步骤:

1、向省或者部计量认证办公室提交资质认定申请资料,各地提交的资料有所区别,比如北京的企业,要在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查询需要申报的资料。

2、省或者部计量认证办公室对申请资料进行书面审查。

3、通过书面审查,依据评审准则,由省或者部安排委托技术评审组进行现场核查性评审。

4、通过现场评审,符合准则要求的检测机构,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或部委核发资质认定证书、CMA印章,并上互联网公布。有关资质认定的申报表格亦可直接在该网上下载,目前很多省份都是网上申报。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申报资质认定前,检测机构需要按照最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管理体系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完成一次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否则各机构是不予受理的。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分支机构

1、蛇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皇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文锦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罗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5、沙头角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6、盐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7、宝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8、龙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9、笋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0、深圳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1、深圳湾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2、大铲湾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3、

什么是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

第三方检测机构又称公正检验,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我们把它叫作第三方;第三方可以是和两个主体有联系,也可以是独立于两个主体之外,是由处于买卖利益之外的第三方,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法律、标准或合同所进行的商品检验活动;独立第三方检测企业的存在有着其自己特别的意义,既是政府监管的有效补充,帮助政府摆脱“信任危机”,又能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持,为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平台等;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国际贸易壁垒的加剧,我国第三方检测行业快速发展。

在杭州,去哪个培训机构报考食品检验工比较靠谱?时间上越近越好。

  • 问题补充: 来点靠谱的帮助啊。。。。
  • 食品检验工劳动部职业证 中,高级有技术 几百之粗 联网

中成药内含不含西药在哈密有是么机构可以检验

  • 可是当天服用就不痛了我觉的是不是有大量的西药成分所以想问问哈密有没有检验药的机构
  • 中成药内不含西药.

如何获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 我想做特种设备检测,还未办理注册公司,公司未成立之前,能申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吗?
  • 你们是不是申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由国家技术质量监督局颁发证件的?我单位刚刚申请了特种设备(限两工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等待总局发证中。看你是申请什么项目,一般申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的话,是由国家局派人过来评审,鉴定评审合格后发证。这样可以么?

有专门检验酒真假的机构吗?我最近买了一款酒发现比以往买的都要便宜,不知道是真酒还是假酒,有点不敢喝

  • 有的,

检验检测机构发证流程是什么?

  • 首次现场评审通过,二审之后的流程是什么
  • 检测过程的风险是检验全过程风险中的主要风险之一,检测过程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超能力范围检验按照《计量法》规定,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实验室必须经过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和或CNAS认可,而资质认定和或CNAS认可是限定实验室能力范围的,实验室只能在能力范围限定的产品(参数)范围内出具带相应标识的检验报告,检验使用的标准不在能力范围者,我们称之为超范围检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执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以及其他规定中也都明确规定实验室不得超能力范围开展检测工作,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个别检验机构超能力范围检测情况时有发生。超范围检验主要有三种形式:1.故意超能力范围检验实验室或实验室中个别人员为满足客户要求,为实验室争取经济利益,对不在能力范围内的产品开展检验工作,出具带标识的检验报告;或实验室人员以为采用标准中的个别标准在能力范围内,误将产品进行检验并出具带标识的检验报告。近年来,质检总局、认监委、省市质监局对超能力范围检测的处罚都非常严厉,甚至停止个别实验室的检测活动。因此,实验室应将超能力范围检测的后果向每一位员工宣传,不能为经济利益或所谓的为企业着想而故意超能力范围检测;同时实验室还应认真梳理实验室的能力范围,对确实有设备、具备检验能力而不在能力范围内的标准,应尽快进行扩项,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能力。2.标准变更后未及时进行能力确认近年来,不管是产品标准还是方法标准,标准的变更非常频繁。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实验室使用的文件必须是现行有效的,因此,实验室不能使用作废标准开展检测工作。实验室采用新标准开展工作,则必须及时到实验室资质认定和或CNAS认可的发证机构进行标准变更。目前,有的实验室怕麻烦,往往等到复评审或监督评审时才进行标准变更。在新标准开始实施到通过实验室复评审或监督评审之间如果按新标准开展检验工作,则是超范围检验。还有一种隐性超能力范围的情形。实验室通过的检验能力范围时,实际隐含的意思是包括产品标准中引用标准也通过实验室评审。当其引用标准出现标准变更尤其是检验方法、环境设施有实际变化的情况下,其产品检验的实际检验能力有可能出现变化。这种变化,可能会导致实验室不能按现行有效标准正常开展检验工作。我们把这种变化称之为“隐性的”超范围检验。由于标准变更后需要重新进行能力确认,个别实验室怕麻烦,往往会等到监督评审或复评审时才进行确认,从而导致超能力范围检验。因此,实验室应关注和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在能力未确认前,不得使用新标准开展检验。对于产品标准中引用标准的变更,实验室更应关注,以免采用作废标准开展检验而造成检验结果的误判和可能带来的检验风险。3.乱用CNAS、CMA、CAL标识很多实验室通过了CNAS认可,也通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而这两个认可不在同一时间进行认可,当申请扩项或标准变更时,往往是一个通过了,而另一个还要过段时间才认可。有部分实验室尤其是部分中小实验室,取得能力范围以CMA和CAL为主,CNAS的能力范围很小,而检验报告的封面一般是将几个检测标识均直接印在封面上,这使得实验室误用标识。因此,实验室应按通过的能力范围分别印制检验封面,按规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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